資產管理
合格投資者承諾函
川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網站謹遵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》之規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客戶資產管理產品。
根據我國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》的規定,私募投資基金合格投資者的標準:
(一) 具有 2 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的自然人: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 300 萬元,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 萬元,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萬元。
(二) 最近 1 年末凈資產不低于 1000 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(三) 依法設立并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,包括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、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(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)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、商業銀行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、信托公司、保險公司、保險資產管理機構、財務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。
(四) 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。
(五) 基本養老金、社會保障基金、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, 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,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QFII)、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RQFII)。
(六) 中國證監會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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